(公告文號:鎮(zhèn)自然資礦掛告〔2021〕3號)
根據《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24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國土資源部《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礦業(yè)權招拍掛出讓制度的通知(黔府辦發(fā)〔2014〕33號)》、黔東南州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fā)貫徹落實《貴州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深入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黔東南自然資通〔2020〕29號)的有關規(guī)定,經鎮(zhèn)遠縣人民政府批準,鎮(zhèn)遠縣自然資源局委托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公開掛牌出讓以下采礦權。
一、出讓人
名稱:鎮(zhèn)遠縣自然資源局
場所:鎮(zhèn)遠縣舞陽鎮(zhèn)民生街
二、礦業(yè)權交易平臺
名稱: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凱里市博南新區(qū)荷香居3-4棟裙樓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鎮(zhèn)遠縣都坪鎮(zhèn)拱橋坳背屯窩銀建筑石料用灰?guī)r礦
開采礦種:建筑石料用灰?guī)r
地理位置:鎮(zhèn)遠縣都坪鎮(zhèn)拱橋坳背屯窩銀
面積:0.2735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13021912.721 |
36540759.624 |
2 |
3021695.904 |
36540759.624 |
3 |
3021618.861 |
36540833.116 |
4 |
3021170.901 |
36540833.114 |
5 |
3021170.900 |
36541130.833 |
6 |
3021562.565 |
36541130.833 |
7 |
3021776.191 |
36541297.779 |
8 |
3021872.102 |
36541297.779 |
9 |
3021872.102 |
36541132.280 |
10 |
3021912.721 |
36541130.833 |
710 |
* |
533 |
1 |
資源儲量:(控制資源量)資源量6580.53萬噸(2483.22萬立方米),擬定本次處置的資源量為636萬噸(240萬立方米)
開采標高: 533米至 1米
資源開發(fā)利用情況:未開發(fā)
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按要求編制方案,按方案實施治理保護
擬出讓年限:8年
起始價:288萬元
出讓收益率:100%%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競買人須為營利法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的公司、企業(yè)均可通過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貴州省﹒黔東南州)(ggzyjyzx.qdn.gov.cn,以下簡稱交易平臺)申請參加。 (二)本次拍賣不接受聯合競拍,企業(yè)注冊資本不少于1000萬元。 (三)競買人已持有或曾經持有采礦許可證的企業(yè)或公司,存在未履行礦業(yè)權人有關法定義務的一律不得參與競拍。競買人存在失信行為,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其競買資格。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1年11月05日—2021年11月18日
地點: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貴州省﹒黔東南州)(ggzyjyzx.qdn.gov.cn)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在申請時間內,在交易平臺“礦權交易”招拍掛公告頁面底角免費獲取,或者誠信入庫審核通過后,在交易平臺的“交易文件下載”中免費下載。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1年10月09日—2021年11月04日
申請報名方式:(一)公告及申請時間:2021年10月9日9時00分至2021年11月4日17時00分(20個工作日)。 (二)網上申請前,申請人需先辦理誠信入庫。登陸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貴州省﹒黔東南州)進行信息入庫注冊(操作流程詳見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貴州省﹒黔東南州)門戶網站“信息入庫管理平臺→企業(yè)(其他組織)信息入庫辦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庫辦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庫咨詢電話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庫核驗通過后,辦理CA數字證書即可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貴州省﹒黔東南州)進行申請。(三)申請人可登陸網上交易平臺,選擇需要申請的項目,提交競買申請后獲取競買保證金繳費隨機碼,并按照出讓文件要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競買人請攜帶CA鎖提前半小時到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參加采礦權揭牌活動,需提供的材料: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委托參加競買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競買申請書;競買承諾書,以上材料復印件一式兩份并加蓋公章。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1.掛牌截止前(1)掛牌截止前,競買人應當提前半小時進場就坐。(2)若采礦權設有底價的,出讓人應當在掛牌截止前將密封的掛牌底價交給掛牌主持人。(3)掛牌截止前,主持人宣布目前網上最高報價,競買人在現場可通過填寫《掛牌競買報價單》進行報價,但報價必須高于網上的現有報價。(4)掛牌主持人收到《掛牌競買報價單》后,對報價單予以審核,對符合規(guī)定的報價予以確認。(5)掛牌主持人確認該報價后,更新顯示掛牌價格,繼續(xù)接受新的報價。 2.掛牌截止時若只有一個競買人時,由以下規(guī)則確定競得人:(1)不設掛牌出讓底價的,不低于起始價則成交。(2)設有掛牌底價的,不低于底價則成交,低于底價則不成交。若競買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時,由以下規(guī)則確定競得人:(1)由掛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報價及其報價者,并詢問競買人是否愿意繼續(xù)競價;(2)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的,即屬于掛牌截止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要求報價的情形,掛牌主持人應當宣布掛牌出讓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3)掛牌主持人連續(xù)三次報出最高報價,沒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的,掛牌主持人宣布掛牌活動結束,并按下列規(guī)定確定掛牌結果:競買人最高報價不低于起始價的,掛牌主持人宣布掛牌成交,最高掛牌價格的出價人為競得人; 競買人報價低于起始價的,掛牌主持人宣布掛牌不成交。
八、風險提示
申請人應當充分了解礦業(yè)權人享有的權利、應履行的法定義務及礦產勘查開發(fā)有關法律法規(guī),自行承擔以下可能存在的風險:(一)礦產資源開采有不可預測的風險,本次出讓采礦權提供的資源儲量核實報告及評審意見雖由相應資質的機構出具,仍存在礦石儲量變化等風險,出讓方提供的地質資料僅供競買人參考,競得人仍需承擔相應的風險,出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競買申請人自行到礦區(qū)進行現場踏勘,鎮(zhèn)遠縣自然資源局不組織任何現場踏勘。競買人須充分評估投資風險,一旦競得并成為采礦權人,不得以地質資料中的儲量、開采條件及其它因素等為由向自然資源部門提出退款、索賠等要求,其開采風險和競買風險均由競買人承擔。(二)競買人必須承諾、保證其競得后提交的資料符合申請競買條件要求,具有真實性和合法性,否則鎮(zhèn)遠縣自然資源局或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權取消其競買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并追究其法律責任。(三)申請人應對采礦活動涉及的土地、山權、林權、道路、地下管線、水電供給、廢渣占地堆放、地表附著物等外部條件作充分了解,采礦權出讓后,這些可能存在的情況由競得人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前提下自行協(xié)調解決。(四)礦業(yè)權投資屬風險投資,因國家、省、市政策的調整不能繼續(xù)開采的,以及因礦場占用、道路交通、供電設施等因素造成開采無法實施的風險由采礦權人自行承擔。 (五)競買人一經競得,不得反悔,競得人未按約定交清成交總價款的、辦理采礦證的,出讓人有權解除《采礦權出讓合同》,已交保證金及出讓收益金不予退還,并可請求違約賠償,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九、對交易礦業(yè)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按相關規(guī)定依法處理。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買人已持有或曾經持有采礦許可證的企業(yè)或公司,存在未履行礦業(yè)權人有關法定義務的一律不得參與競拍。競買人存在失信行為,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其競買資格。
十一、其他內容
(一)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縣自然資源局不組織踏勘。提交競買申請前,申請人如需踏勘,請聯系鎮(zhèn)遠縣自然資源局。(二)該礦權不是凈礦出讓,礦山開辦過程中,需要臨時占用土地的,應當辦理用地審批手續(xù),涉及林地的,必須依法依規(guī)申報審核批準。其它有關土地、山林、道路、電力及地面附著物的補償等民事問題,由采礦權人自行與相關權利人協(xié)商解決(屬地政府配合采礦權人協(xié)商)。在取得采礦權后自行辦理占用林地、水土保持、環(huán)評、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安全生產監(jiān)管等審批手續(xù)。(三)采礦權出讓成交價款為純出讓收益金,不包含其他稅費。競得人需自行到技術單位購取前期地質成果資料用于辦理采礦許可證。 (四)本次掛牌出讓礦權報名必須報價,且后一報價必須高于前一報價的加價幅度或其整數倍,報價后才能參加現場競買。(五)非鎮(zhèn)遠縣登記注冊的競得人在取得采礦權后,需在鎮(zhèn)遠縣設立全資子公司,并以全資子公司名義和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xù),并在鎮(zhèn)遠縣繳納相關稅費。(六)其它未盡事宜及本次采礦權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本次掛牌公告規(guī)定的事項如有變更,將發(fā)布變更公告,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
本公告在鎮(zhèn)遠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fā)布。
鎮(zhèn)遠縣自然資源局
2021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