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號:通自然資告字[2022] 2號)
內蒙古自治區(qū)奈曼旗大沁他拉鎮(zhèn)奈林塔拉嘎查海蘇天然石英砂普查探礦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一、出讓人
名稱:通遼市自然資源局
場所:通遼市
二、礦業(yè)權交易平臺
名稱:通遼市自然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通遼市
三、出讓探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內蒙古自治區(qū)奈曼旗大沁他拉鎮(zhèn)奈林塔拉嘎查海蘇天然石英砂普查
勘查礦種:天然石英砂
地理位置:大沁他拉鎮(zhèn)奈林塔拉嘎查村
面積:0.37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經度 |
緯度 |
1 |
120.3829130 |
43.0242855 |
2 |
120.3816899 |
43.0247490 |
3 |
120.3816155 |
43.0249769 |
4 |
120.3810044 |
43.0252686 |
5 |
120.3810192 |
43.0256662 |
6 |
120.3800435 |
43.0256112 |
7 |
120.3758676 |
43.0306695 |
8 |
120.3804741 |
43.0307362 |
9 |
120.3804771 |
43.0304132 |
10 |
120.3813557 |
43.0302899 |
11 |
120.3817022 |
43.0307504 |
12 |
120.3830475 |
43.0302836 |
13 |
120.3828262 |
43.0259807 |
14 |
120.3843719 |
43.0254635 |
15 |
120.3841798 |
43.0250877 |
16 |
120.3832385 |
43.0252540 |
17 |
120.3830655 |
43.0247704 |
18 |
120.3833675 |
43.0245996 |
19 |
120.3829130 |
43.0242855 |
20 |
0 |
0 |
擬出讓年限:5年
起始價:50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1.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yè)法人。 2.本次出讓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買。3.未被列入全國礦業(yè)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4.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懲戒對象”、“重點關注名單”、“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 5.未被“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6.競買人為外商投資企業(yè)的,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相關規(guī)定。 7.以上競買人資格條件,如與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為準。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2年09月28日—2022年10月18日
地點:通遼市自然資源局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本次探礦權掛牌出讓在內蒙古自治區(qū)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tǒng)中以網上交易方式進行。有意競買者可于2022年8月26日8時30分起至2022年9月27日8時30分止登錄內蒙古自治區(qū)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tǒng)獲取掛牌出讓文件。(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瀏覽或下載本次掛牌出讓文件,并按公告規(guī)定的操作程序參加競買。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2年08月26日—2022年09月27日
申請報名方式:按公告要求,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通遼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按要求報名,截止時間為2022年9月27日8時30分。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次出讓采取網上掛牌方式,本次探礦權出讓為無底價掛牌,采用增價報價方式,每次增價幅度為人民幣5萬元或人民幣5萬元的整數(shù)倍。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不低于起始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無人報價或者競買人報價低于起始價的,不成交。掛牌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探礦權網上掛牌出讓須知》等文件。 掛牌報價時間截止時,競買人需確認是否參與限時競價,若參與限時競價,系統(tǒng)自動進入網上限時競價程序,通過限時競價確定最高報價人。最高報價人經核實后符合網上掛牌出讓須知要求的,簽訂《網上成交確認書》,網上掛牌交易活動結束。
八、風險提示
(一)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yè)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guī),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fā)〈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lián)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fā)改法規(guī)〔2018〕457號)的規(guī)定,對相關失信企業(yè)和失信個人實施聯(lián)合懲戒。 (二)競買人需全面閱讀有關掛牌文件資料,礦產資源勘查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xiàn)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區(qū)塊的勘查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 探礦權首次出讓期限為5年,按規(guī)定進行延續(xù),每次延續(xù)時間為5年。探礦權申請延續(xù)登記時應扣減首設勘查許可證載明面積的25%。 競得人縮小勘查范圍的,應向自然資源部門申請?zhí)降V權變更登記,出讓探礦權的范圍以變更登記后的勘查范圍為準;改變勘查工作對象的,應符合變更礦種有關規(guī)定,并向自然資源部門申請?zhí)降V權變更登記,出讓探礦權的勘查礦種以變更登記后的勘查礦種為準,且應在采礦權新立時按規(guī)定繳納新增礦種采礦權出讓收益。 競得人在探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huán)境和破壞生態(tài),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guī)、相關礦業(yè)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yè)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 (三)競得人在進行勘查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爆破作業(yè)、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xù)等。競得人在勘查過程中需遵守重要相關規(guī)定,并按要求施工。 (四)競買人為外商投資企業(yè)的,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相關規(guī)定。 (五)礦業(yè)權投資存在不可抗力的風險和政策變化,因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自治區(qū)、市、旗縣區(qū)的產業(yè)、環(huán)保等政策調整不能勘查的,以及其他外部原因造成無法實施勘查的,競得人應自行承擔風險。
九、對交易礦業(yè)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如對出讓的探礦權存在異議,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提出。 聯(lián)系電話:0475-8839933
十、失信聯(lián)合懲戒提示
出現(xiàn)以下情形之一的即視為競買人違約,通遼市自然資源局有權解除《成交確認書》,并取消競得人的資格。同時通遼市自然資源局取消確認競得人資格的相關文件,撤銷為競得人已辦理的登記手續(xù)。 (一)競買人提供的資質條件證明文件虛假的。(二)競買人隱瞞事實,惡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競得的。(三)競買人逾期或拒絕現(xiàn)場簽訂《成交確認書》的。 (四)競買人未按《探礦權出讓合同》約定時間及方式履行繳納出讓收益等有償處置義務的。(五)在公示期間有舉報且經調查核實屬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 特別說明:由于競買人的違約行為,導致探礦權未能成交,當此探礦權作為回收項目再次出讓時,該違約競買人不得報名參加對此回收項目的競買。
本公告在通遼市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通遼市自然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