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2 對具有兩個跳閘線圈和采用雙重快速保護的安裝單位,宜按雙電源分別設 置獨立的熔斷器或自動開關。
4.17 發(fā)電廠和變電所中重要設備和線路的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應有經(jīng)常監(jiān) 視操作電源的裝置。各斷路器的跳閘回路、重要設備和線路的斷路器合閘回路, 以及裝有自動合閘裝置的斷路器合閘回路,均應裝設監(jiān)視回路完整性的監(jiān)視裝 置。
監(jiān)視裝置可采用光信號或聲光信號。
4.18 在可能出現(xiàn)操作過電壓的二次回路中,應采取降低操作過電壓的措施,例如 對電感大的線圈并聯(lián)消弧回路。
4.19 在有振動的地方,應采取防止導線接頭松脫和繼電器誤動作的措施。
4.20 屏(臺)和屏(臺)上設備的前面和后面,應有必要的標志,標明其所屬安裝單位 及用途。屏(臺)上的設備,在布置上,應使各安裝單位分開,不允許互相交叉。
4.21 接到端子和設備上的電纜芯和絕緣導線,應有標志,并避免跳、合閘回路靠 近正電源。
4.22 當采用靜態(tài)保護時,根據(jù)保護的要求,在二次回路中宜采用下列抗干擾措 施:
4.22.1 在電纜敷設時,應充分利用自然屏蔽物的屏蔽作用。必要時,可與保護用 電纜平行設置專用屏蔽線。
4.22.2 采用鎧裝鉛包電纜或屏蔽電纜,且屏蔽層在兩端接地。
4.22.3 強電和弱電回路不宜合用同一根電纜。
4.22.4 電纜芯線之間的電容充放電過程中,可能導致保護裝置誤動作時,應使用 不同的電纜中的芯線,將相應的回路分開;或采用其他措施。
4.22.5 保護用電纜與電力電纜不應同層敷設。
4.22.6 保護用電纜敷設路徑,盡可能離開高壓母線及高頻暫態(tài)電流的入地點,如 避雷器和避雷針的接地點、并聯(lián)電容器、電容式電壓互感器、結(jié)合電容及電容式 套管等設備。
附 錄
本規(guī)程用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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