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3 試樣的處理
試樣的處理同1.1.2.3條。
1.10.3 試驗條件
試驗需在溫度為23±2℃,相對濕度為45%~55%環(huán)境中進行。
1.10.4 預加張力懸掛重錘的規(guī)定
斷裂強度不超過1961N者懸0.5kg;超過者懸1kg。
1.10.5 試驗程序
a.試驗前應先校正斷裂強度和刻度盤上的“0”點位置。
b.先放下夾持器,固定上夾,并將試樣一端置入上夾鉗內,夾于中間位置, 稍加擰緊,再將試樣另一端置入下夾鉗內,懸掛張力重錘;將上夾鉗略加放松, 使布條由重錘作用稍下降而垂直,再行擰緊上夾鉗,隨即放松夾持器,擰緊下夾 鉗,移去重錘。
c.開動強力機,使下夾持器下降,直至試樣斷裂為止。記錄試樣的斷裂強度和 斷裂伸長厘米數(shù)及斷裂伸長率。如無伸長標尺裝置者,則需量取斷裂時試樣伸長 厘米數(shù),并行記錄,然后按下列公式計算:
d.將上、下夾鉗松開,取下斷裂之試樣。
1.10.6 試驗結果
a.試樣的斷裂強度系指50mm×200mm的布條斷裂時的荷重,單位為kg。各 以經向及緯向的3塊試樣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小數(shù)二位,按四舍五入法,保留 小數(shù)一位,作為衣料經向及緯向斷裂強度的指標。
b.衣料經向斷裂強度和緯向斷裂強度均不應小于標準規(guī)定值。
c.各以經向及緯向的3塊試樣斷裂伸長率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衣料經向及緯向斷 裂伸長率,以百分數(shù)表示,其值均應小于標準規(guī)定值。
1.10.7 試驗注意事項
a.在試驗中,如試樣滑脫或在夾鉗口斷裂時,應重換試樣試驗;
b.在試驗中,如發(fā)現(xiàn)有試驗讀數(shù)不準或機構故障等現(xiàn)象,應及時停止試驗, 檢查原因,校正后方可再行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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