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用可積聚靜電的液體加注具有可能含蒸汽和空間的易燃混合物空間的儲罐時,根據(jù)被裝卸的液體的特性,可以采取以下保護措施的一項或幾項:
A、除不積聚靜電的易燃液體(例如原油)以外,應禁止濺落過沖的加注。
B、入口加注管應接近罐底排放,且使產(chǎn)生的擾動減少到最小。
C、電荷產(chǎn)生速率一般隨流速增加而增大。因此,采用低流速發(fā)生靜電引燃的可能性較少。就更實際來說,管道入口完全淹沒以前,進罐管道中液體的線速度宜保持在1米/秒以下。
D、就實際可能而論,應避免水進入流束,因為由于不混溶液體的存在在流束中,和它在罐中沉降,可能增加點和密度或每單位體積的電荷。
E、應避免泵送吸入大量空氣或其他氣體到有蒸汽空間的儲罐內(nèi),因為在罐中氣泡通過易燃液體中可以產(chǎn)生電荷,并且在液體自由表面釋放它們。
F、如果儲罐由于以前的使用殘存有易燃蒸汽—空氣混合物,泵入產(chǎn)生靜電的高閃點液體以前,通過排除蒸汽或惰化,可以使儲罐安全避免爆炸。
G、要仔細發(fā)現(xiàn)任何未接地的導電漂浮物進罐的通道,并消除它們進罐的機會,因為一旦它到達罐殼或其他接觸到的表面,它可能立即釋放它的全部電荷,也應當注意保證自動浮頂罐儀表的全部零件用導線連通。
H、如果可能,應避免通過頂部入孔或其他頂部開孔測量或取樣。完成加注并且表面擾動平靜以前,應避免用導電物體通過頂不開口或其他頂部開孔測量或取樣,根據(jù)液體的特性,儲罐大小,以及加注的速率,為使表面電荷消散到安全水平,可能需要30分鐘或更長的等候時間。進行這些操作最好的方法是采用伸到罐底的測深管。因為靜電場被限制在測深管內(nèi),因此引起的電火花很小,隨時可以進行該操作。
I、采用導電物體通過頂部入口或其他頂部開孔進行測量或取樣時,應注意保證導電物體和開孔唇邊上的棒狀金屬表面之間有直接接觸。如果做不到這點,應使用搭接帶保證物體和儲罐之間的連接。
3、采用外部接地連接,不能控制罐內(nèi)的火花引燃。
4、除非故意是儲罐與地絕緣,以致對地電阻大大超過106歐姆,否則外部電火花引燃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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