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2.13 終端停電記錄
遙控定量器在終端電源停電時,應記錄停電起始和終止時間,并保存2個月。
4.7.3 其他要求
4.7.3.1 單向終端的音響信號應備有引出端子或插口。
4.7.3.2 按4.7.2.10~4.7.2.13各條記錄之數(shù)據(jù)應能在終端上檢索顯示或備有打印輸出接口供選用。
4.8 電磁兼容性要求
4.8.1 抗電源瞬變影響
在電源電壓突降及電壓序列中斷時,單向終端不應發(fā)生錯誤動作和損壞。
4.8.2 抗靜電放電影響
在正常工作條件下,單向終端應能承受加在其外殼和人員操作部分的8kV靜電放電而不發(fā)生錯誤動作和損壞。
4.8.3 抗傳導性高頻電壓影響
單向終端應能抗御由電源回路傳入之1MHz高頻衰減振蕩波的影響而不發(fā)生錯誤動作和損壞,衰減振蕩波電壓峰值為
共模方式:2.5kV。
差模方式:1.0kV。
4.8.4 抗磁場影響
單向終端應能抗御交流50Hz、0.5mT之磁場影響而不發(fā)生錯誤動作。
4.9 可靠性指標
單向終端的平均無故障工作時間:MTBF≥2.5×104h。
5 試驗方法
5.1 一般規(guī)定
5.1.1 試驗條件
5.1.1.1 氣候環(huán)境條件
性能和功能試驗應按以下標準大氣條件進行
溫度:15~35℃。
相對濕度:45%~75%。
大氣壓力:86~108kPa。
在每一項目的試驗期間大氣環(huán)境條件應相對穩(wěn)定。
5.1.1.2 電源條件
試驗時電源條件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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