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4 遠動終端與遙測變送器和通信設備之間的電纜應采用多芯雙絞屏蔽電纜。
3.2.15 遠動終端和遙測變送器屏應可靠接地。
3.2.16 遠動終端安裝地點應考慮環(huán)境的要求和運行上的方便。
3.3 信息傳輸方式和通道
3.3.1 各級調度對直接調度的廠站通過遠動直接收集信息;對非直接調度的廠站, 如需要信息,通過其它調度轉發(fā)。
3.3.2 承擔自動發(fā)電控制任務的電廠(含梯調),遠動信息宜直接傳送。
3.3.3 遠動通道應在通信設計中統(tǒng)一組織。單機容量為300MW及以上或電廠總容 量為800MW及以上的電廠,以及參加自動發(fā)電控制的電廠和330kV及以上電壓 等級的樞紐變電站,應有2個獨立的遠動通道,當1個通道故障時,可進行自動 切換或人工切換。220kV樞紐變電站有條件時也可有2個獨立通道。
3.3.4 遠動通道應具備必要的傳輸質量,在信噪比為17dB時其誤碼率不大于10-5。
3.3.5 信噪比測試點為遠動信息接收端的入口或載波、微波設備遠動信息接收端的 出口。
3.3.6 遠動通道的主要技術指標如下:
3.3.6.1 傳送速率可選用(200)、300、600Bd或1200Bd。
3.3.6.2 遠動通道為全(半)雙工通道。
3.4 其 它
3.4.1 遠動設備應配備不間斷電源。交流電消失后,不間斷電源維持供電時間宜不 小于20min。
3.4.2 遠動設備應配備相應的調試儀表,其配置標準按部頒《遠動專用儀器儀表配 置》標準執(zhí)行。
3.4.3 工程設計中應考慮遠動終端必要的備品備件。
4 自動發(fā)電控制部分
4.1 控制目標及方式
4.1.1 電力系統(tǒng)自動發(fā)電控制的目標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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