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精神,近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發(fā)出通知,決定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完善價格機制。記者就此采訪了發(fā)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問:近年來國內天然氣價格改革進展如何?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根據(j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思路,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穩(wěn)步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取得重大進展。目前,海上氣、液化天然氣、頁巖氣、煤層氣、煤制氣,以及直供用戶用氣、儲氣設施購銷氣和進入交易中心公開交易的天然氣價格已完全由市場形成,其余非居民用氣價格也基本理順,建立了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上浮20%、下浮不限的彈性價格機制。上述氣量合計已占國內消費總量的80%以上。
居民用氣直接涉及群眾生活,價格改革審慎推進,也取得積極進展,廣東、廣西、貴州、云南、福建等通氣較晚的省(區(qū))居民用氣價格基本理順。
總體看,近幾年的天然氣價格改革蹄疾步穩(wěn),效果逐步顯現(xiàn),促進了天然氣資源配置優(yōu)化,調動了企業(yè)生產和進口積極性,增強了市場主體競爭意識,提升了市場活力,較好地保障了天然氣供應。
問:為什么要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
答:天然氣價格改革分步推進,近年來主要側重于非居民用氣,居民用氣價格改革相對滯后,由中石油、中石化通過陸上管道供應的25個通氣省份(西藏尚未通管道氣)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自2010年以來一直未作調整,價格沒有理順,價格水平低于非居民用氣。隨著國內外市場形勢變化和非居民用氣價格改革深化,居民氣價偏低的矛盾越來越突出:一是價格倒掛,不能反映成本。目前居民用氣平均門站價格為每立方米1.4元左右,不僅低于進口氣供應成本,也低于國產氣供應成本。2006年我國成為天然氣凈進口國以來,對外依存度快速攀升,2017年已經接近40%,居民氣價倒掛,既不利于保障居民用氣供應,也不利于天然氣行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二是價格缺乏彈性,不能反映供求變化。現(xiàn)行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實行上限價格管理,價格機制缺乏彈性,不能靈敏反應市場供求變化特別是冬夏季節(jié)性差異,價格信號失真,不利于資源優(yōu)化配置和高效節(jié)約使用。三是執(zhí)行爭議不斷,加大監(jiān)管難度。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低于非居民,容易導致供需雙方“鉆空子”,實踐中居民用氣數(shù)量成為上游供氣企業(yè)與下游燃氣公司爭論焦點,影響市場運行效率,也不利于政府監(jiān)管。 [1] [2] [3] [4]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