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系依本企業(yè)會計處理準則而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的產品對象為本企業(yè)的主導產品電解式電容器。
第三條成本是指制造產品所需提供的原物料、勞務及其他開支,即在產品制造過程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支出。
第四條本企業(yè)產品成本包括下列各項:
1. 直接材料
2. 物料
3. 直接人工
4. 制造費用
第五條本企業(yè)采取分批成本計算方式,采計算產品的成本。
第六條本企業(yè)成本計算以產品為中心。
第七條成本結算期間以每月計算一次為原則。
第八條計算成本金額以元為準,但單位成本以小數(shù)點以后二位為準。
第九條本企業(yè)產品的計算均以PC(個)為單位。
第十條生產部門應每日將原材料領用報表、生產報表價報送會計部門,人事部門應于次月五日前將各部門點后的薪金資料報送會計部門作為計算成本依據(jù)。
第十一條成本會計的計算應按產品分類作出單位成本的分析,以供各部門作為生產管理或決策參考,如有超量耗用原材料,人工或費用發(fā)生重大差異時,應查明原因, 提出報告。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