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額定值
3.1.1 額定電壓:
交流額定電壓 100V;
直流額定電壓 ±12(15)、24(18)V;
3.1.2 額定交流電流 1、5A。
3.1.3 額定功率 50Hz。
3.2 過載能力
交流電壓回路:1.2倍額定電壓下能連續(xù)運行。
交流電流回路:2倍額定電流下能連續(xù)運行;
10倍額定電流允許10s;
40倍額定電流允許1s。
3.3 功率消耗
3.3.1 交流電壓回路:在額定電壓100V時每相小于1VA。
3.3.2 交流電流回路:在額定電流時每相小于1VA。
3.4 特性量和整定值
3.4.1 功率方向繼電器靜態(tài)可靠動作區(qū):在額定電流和額定電壓時,動作區(qū)不大 于180°,不小于160°。
3.4.2 最大靈敏角:
a.相間功率方向繼電器 -45°±5°;-30°±5°。
b.零序功率方向繼電器 -105°±5°。
c.負序功率方向繼電器 -105°±5°。
注:電流滯后電壓時為正角度。
3.4.3 最小動作值:
a.相間方向、零序方向繼電器:
最小動作電壓 0.5V;
最小動作電流 不大于15%額定電流。
b.負序方向繼電器:
最小負序相電壓動作值 小于0.25V;
最小負序相電流動作值 小于0.25A。
3.4.4 動作時間、返回時間:在最大靈敏角時,2倍最小動作值的情況下:
最大動作時間小于30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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