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始憑證應按會計科目區(qū)別,依記賬憑證的順序,分別裝訂成冊,另加封面,詳記起訖日期、會計科目種類、起訖號碼等。記賬憑證應按月編號,并按月裝訂成冊, 另加封面詳記日期、起訖號碼、記賬憑證張數。
2. 下列原始憑證須分別裝訂保管,用記賬憑證注明其保管處所及檔案編號,或其他便于查封事項:
。1)各種契約,及重要資產憑證,應依編號獨立成卷。
。2)應留待將來使用的現金、票據、證券等憑證。
。3)將來應轉送其他機構或應退還的文件、書據。
。4)其他事項不能依會計科目裝訂成冊者。
3. 本公司及所屬機構的會計報告及已記載完畢的會計賬簿等檔案,均應分年編號,妥為保管。
現金及債券
。ㄒ唬I(yè)務范圍
1. 本公司所屬機構現金及債券的管理,除了法令另有規(guī)定外,悉依本規(guī)定處理。
2. 此處所稱現金不僅包括庫存現金,還含銀行存款、即期支票及到期票據。此處所稱債券是指公司債券、政府債券。
3. 業(yè)務范圍內現金預算、登記報告等事項涉及出納、保管、轉移事務應由出納科辦理。
4. 各機構的現金,除供日常零星支付所需定額的庫存現金外,均應存入銀行。各機構的收入,人民幣部分應存入銀行,外幣部分應存入政府指定的銀行,債券均由會計 科集中管理。
5. 各機構的庫存現金和債券應由會計部門負責隨時或定期派員抽查盤點。
6. 各機構購入公司、政府債券,應報請總公司核準后,辦理簽報,由公司集中保管。
7. 各機構的銀行支票,應由其負責人或其授權人,主辦會計人員,主辦出納人員,會同簽章。
。ǘ┈F金預算
1. 現金的支出,應由會計科編列預算,切實執(zhí)行,如因事需要必須變更時,須由會計科主管簽請總經理核準后修正。此處的現金預算是在財務科的現金預算系統下的子系統。
2. 現金預算應力求配合業(yè)務部門的需要,以財力的經濟有效運用為原則,并分為年度預算及分期或分月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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