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不是今天不應該重組,而是當初就不應該煤礦賣給個體進行經營.當初一拍腦袋"賣",造成了極大的安全隱患和國有資源的極大浪費.而今天行政命令式的一刀切收回煤礦經營權,是不是有點太不尊重民營實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合法地位了!
昨天說合法,今天說不合法?法是你們定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背后告訴上帝:現(xiàn)在時哪里有婊子,哪里就有牌坊?
二:重組力度之大、條件之苛刻使煤老板幾無生存空間
從山西省目前披露的重組的制度設計看,此次煤炭經濟大變臉,基本上等于封死了"煤老板"生存的基本空間,消滅"煤老板"不是這次煤炭經濟轉型的直接目的,但要實現(xiàn)煤炭經濟轉型,山西的基本路徑選舉就是消滅"煤老板".首先,從數(shù)量上進行消滅.全省的礦井數(shù)量將會減少一大半,由目前的2800多口,減少到1000口左右,而煤礦企業(yè)的數(shù)量,則會從目前的2200多家,壓縮到100家左右.這個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第二,從產能上進行消滅.把煤炭企業(yè)的年產能規(guī)定為300萬噸以上,把每一口礦井產能規(guī)定在90萬噸以上,這比全國有些煤炭大省的標準提高了好幾倍,而山西80%以上的"煤老板"擁有的煤礦的產能低于上述標準;第三,從時間上來消滅.山西省政府對于此次重組硬性規(guī)定了一個時間上限,就是必須在9月份之前肯定要全部完成.在這么短的時間內,"煤老板"要進行騰挪,進行應對的一些后路基本上也被堵死了;第四,重組的主體確立為山西的五大國有煤炭企業(yè).不僅民間資本實際上根本沒有參與的機會,就是省外的其他地方的國企,亦沒有染指的可能,山西煤炭重組本質上是一個山西省自娛自樂的游戲.第五:個體煤老板原有的煤礦,要么賣掉,要么參股(最多不超30%),最多當個陪襯的綠葉,想當紅花那是絕對不可能的了.經營原來屬于自己煤礦的權利被完全剝奪.開董事會的時候一微笑二鼓掌三點頭四簽字,至于拿多少錢,聽組織的.第六:其原有合法的資源采礦權補償價款計算方法由山西省政府確定.據(jù)《經濟半小時》報道,來自溫州的練某前年花2億元購買了一座煤礦,之后又出資進行改造.然而,在這次兼并重組中,評估公司給出的報價僅6500萬元.
"忽如一夜寒風來,我的煤礦誰開采"?象風一樣舞蹈,卻不能飛的更高!煤老板變成霉老板,玩的就是心跳!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不服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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